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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是中国传统节日元宵佳节,很多人都沉浸在炮竹声声的喜庆当中,我也不例外,专门开车带奶奶和妻子到家属院广场上观看礼花燃放,那缤纷的色彩着实让人舒畅与欣喜,加之昨天的好天气,更为佳节添彩不少。回到家中,看着央视的元宵晚会,被精彩的节目时而逗的捧腹,时而沉醉于美景,可是谁想到,本该举国欢庆的一天,也是人们思想中新年的最后一天,央视大楼却着火了。震动了全国,虽然火灾总在发生,可是央视的起火却意义不同。
自古就说水火无情,火灾面前人的力量实在太过渺小,今天看到新闻说在灭火过程中还牺牲了一名武警消防战士,虽然不曾谋面,但是心里还是隐隐难受了,一个鲜活的生命就在这一晚消逝了,为了本和自己无关的一场大火而消逝了。
按理说,央视管理严格,可为什么会引发这样一场大火呢?礼花,今天看到新闻讲是礼花,是因为业主不听民警劝阻执意燃放烟火所致,看到这则新闻,我再次为那为消防战士觉得不值得,或许很多人看到新闻后会觉得燃放烟花的业主是罪魁祸首,可是我们拥有执法权的民警当时在做什么?对于燃放需要经市政府审批的烟花的业主来说,我们的执法者难道就突然失去了自己手中的武器——执法权,难道央视或者说是搬到前台来的业主在法律法规面前高于一切?没有执法权的城管队伍中的某些人每天都在做着伤天害理的事,可我们拥有执法权的人却在本该实行自己强制手段的时候退缩了?我不懂法,但我相信,这样的事情,本应该强行禁止。这样不疼不痒的劝阻是该算是行政作为还是不作为?
还有我们的民众,灾难时刻在警告这我们,燃放烟火炮竹是喜庆的事,但是我们燃放的时候也该考虑到自己和他人的安全,就在去年的除夕之夜,我的车后挡风玻璃被一枚飞来的“双响炮”崩碎,整个春节不能开车出行不说,花钱也不说,整个年过的心情都不爽才是最难受的,08年的除夕,我不得不在本该和家人拜年问候的时候下去守着自己的车,时刻提醒那些总喜欢把“大家伙”随便一放就要点燃的人拿的远一点,这样的人绝对不指我一个,院子里的司机基本都在下边守着,你说心烦不心烦。
什么也不说了,为牺牲在火灾中的战士默哀敬礼,向失去孩子的家长慰问,您的儿子为了人民被那些狗日的东西给害死了,我们会记得他,记得他的丰功伟绩。
